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爱版 > 各地动态

深圳全面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网签

时间:2022-06-21 09:47:04 资料来源:深圳市医保局

  深圳市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线上签订,惠及70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促进医药服务管理提质增效,为推动更多医保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开展起到先行示范效果。

  一、政务服务更加便捷。深圳市医保局自2020年起创新医保政务服务方式,试行“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推行“协议网签”,今年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全面推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网签,实现“零见面”“网上办”。定点医药机构可随时发起签约申请,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各业务环节均线上办理。相较此前手工填写、现场签订,协议网签将网上可办事项延伸到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领域,充分发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综合效益。

  二、协议管理更加精准。协议网签有效串联起国家医保信息平台、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和商事登记信息。定点医药机构需具有医保编码才能发起签约申请,协议书中涉及的各类信息直接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自动生成,签章环节必须经过深圳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校验。通过协议网签,推动定点医药机构落实贯标和信息维护等医保管理的要求,促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实现管理服务精细化、高质量。

  三、内部控制更加规范。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交换数据,校验定点医药机构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信息的真实性;同时使用法人和法定代表人CA证书确保协议网签时电子签名合法有效,形成完整的电子签名证据链条以保障医保服务协议的法律效力。网签形成的协议书和签订业务全过程实时保存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可随时查阅;协议书文本内容和涉及的各项指标信息均由系统自动生成,业务流程规范统一、公开透明,有效降低了人工干预和人为差错;签约情况与结算支付、协议管理、信用管理等后续业务直接关联,为规范高效进行协议管理奠定基础。协议网签推动医药机构管理业务信息化集成,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实现多角度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分享到: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