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出台四项政策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阳江市医保局主动践行学史力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结合阳江市实际,研究出台了四项政策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
一、明确门特病种范围和标准。在省制定的52种门特病种范围基础上,结合阳江市实际情况,保留“脑瘫”病种,合计共执行53个门特病种;调整原有病种定额标准及明确新增的病种定额标准;明确门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比例标准执行。
二、明确门特实行月度支付限额。统筹费用纳入参保人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参保人同时患有多个病种的,月度支付限额按照定额标准最高的病种定额加上其他病种定额的20%合并计算。
三、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月度支付限额的门特病种。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月度支付限额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月度支付限额的50%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统筹封顶设置限额的门特病种,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按年度统筹封顶设置限额。
四、明确门特实施病种资格认证和定点就医备案管理。参保人员申请门特待遇须需选定1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特就诊医疗机构并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申请多个病种的,可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特就诊医疗机构并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