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医保局巧用“加减乘除”工作法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潮州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践行初心使命,主动作为,努力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强大动力,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做足“加”法,提高待遇聚民心,执行一份新版药品目录。3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收录西药、中成药和国家谈判药品等超过3100种,并纳入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和癌症、精神疾病、眼病、儿科等221个国家谈判药品,让更多的参保群众负担得起好药、用得上新药。调整两项医保待遇政策。门诊特殊病种方面,自1月1日起,全面取消起付线,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范围,将潮州市门诊特定病种由原28个扩增至54个,并根据病种特点调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预计全年可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约2500万元。医疗救助方面,将困难群体二次救助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80%,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限额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推出三项支持中医举措。将潮州市中医医院的脾约丸、桂枝散结丸、香连理气丸等三种中药制剂纳入潮州市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针灸、骨科康复、治疗性推拿等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潮州市医保支付范围;将市中医医院纳入潮州市普通门诊政策待遇享受范围,按照本市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不含门诊诊查费),支持潮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满足群众就医购药需求。
做好“减”法,基金保障减民负,医疗费用零压力。贯彻落实国家“两个确保”政策和省医保局“五个全部”措施,及时开展新冠肺炎有关医疗费用结算工作,截至6月30日,累计结算核酸检测182280人次,基金支出5.06万元,保障了救治和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应检尽检零负担。贯彻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CT筛查费用结算工作,截至6月30日,累计结算核酸检测182280人次,结算CT筛查372人次,基金合计支出1095.91万元,助力早发现、早治疗。新冠疫苗免费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全民免费接种的工作部署,分三批次上解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预算资金合计3.28亿元,为疫苗接种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助力潮州市加快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做亮“乘”法,以量换价惠民生,药品集中采购硕果累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来,潮州市医保局已陆续推进四批集采药品落地,今年上半年,潮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金额为25843.52万元,其中,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金额为23777.55万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金额为2065.97万元。药品集中采购节约费用共7295.85万元,其中,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节约费用为3141.45万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节约费用为4154.40万元,切实让广大患者感受到药品带量采购的降价成效。医用耗材集采稳步推进。今年以来,潮州市医保局积极推进国家组织和省组织的冠脉支架、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导管类、人工晶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配套产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注射器集中采购落地,共节约采购费用777.46万元,通过集中采购,腾出降价空间,让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和群众三方共享改革红利。
做实“除”法,优化服务解民忧,政策宣传“送上门”。积极参与《潮州政风行风热线》开播15周年户外咨询服务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暨义医义诊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咨询。组织志愿者进镇入村、摆摊设点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和医保电子凭证现场推介活动,普及医保法律法规和待遇政策,手把手指导群众有序激活,截至6月29日,潮州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为35.1%,排名全省第9位。就医购药“码上享”。实现全市30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码上购药”;选取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和海军陆战队医院作为试点单位,开展“粤省事”线上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系统建设工作。高频事项“掌上办”。以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契机,采用数据共享、系统聚合的方式打通此前分散在多个平台的应用功能,打造潮州版“粤医保”,借助大数据手段,结合参保人办事频率、办事习惯等情况,梳理出异地就医备案等一批量大面广、办事频密的服务事项优先上线,实现经办服务事项“掌上办”“随时办”。上线以来,已为超过25000人次提供多项线上服务,医保一站式、一键式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