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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免陪照护服务”及加收项的项目代码(见附件)。请做好编码信息维护和公开等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反馈。
附件:“免陪照护服务”项目代码表.xls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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