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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62/2023-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4-23
名称: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54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医保案〔2023〕46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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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54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04-26  浏览次数:-

潮州市政府:

  杜妙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建提案》(第2023054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已出台支持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支付政策,全力促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的健康发展。

  一、医保政策全力支持医联体的建设

  一是促进医联体进一步规范双向转诊就医管理机制,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内部的双向转诊,参保人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上下转诊,视为同一次住院,参保人只付一次起付标准的费用。二是全国率先建立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地见效,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支持,促进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在关注疾病治疗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改善人群健康。

  二、积极培育省级试点

  (一)推进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医保对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的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出台涵盖医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改革等6项政策措施并创新性设立1项医共体负面清单。我省已建成阳西县、和平县、连州市、德庆县等5个省级试点。

  (二)积极开展省级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2019年12月,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深圳市罗湖区作为省级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35号),选取深圳市罗湖区作为省级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涵盖总额付费、结余留用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改革、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层病种同分值同支付、加强慢性病服务管理等6大改革政策。各地级以上市医保局可以根据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情况和县(市、区)建设紧密型医疗集团情况,申报省级试点。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继续推广省级试点成功经验,推进省级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切实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