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2号)规定,我局对申请修订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了专家论证审核,拟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1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见附件1)以及“常规药敏定性试验”等30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见附件2)。
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该通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通知有修改意见,请将理由和依据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涉及关键设备、器械、试剂的还需提供注册、批复、产品说明书等佐证材料。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0-83260302,8326024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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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510630
附件: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