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专项调整 优化人工关节置换手术价格政策的指南〉的函》(医保价采函〔2022〕108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废止粤计生委〔2002〕55号文的通知》(粤卫函〔2022〕2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人工关节手术和妇科计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项调整工作,拟修订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2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全省基准价,各地级以上市按照基准价和浮动比例制定本地区各级医疗机构的具体政府指导价。
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该通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通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0-83260302,83260224(传真)
邮 箱:ybj_jgzc@gd.gov.cn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邮 编: 510630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人工关节手术和妇科计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1-1. 广东省人工关节手术和妇科计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xls
1-2. 广东省2023年第二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