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委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精神,规范我省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该暂行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8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项目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0-83260302,83260224(传真)
邮 箱:ybj_jgzc@gd.gov.cn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邮 编: 510630
附件:
1. 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docx
附表1 ×××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备案(公示)清单.xlsx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