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27号)和《关于印发<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等要求,我局草拟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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