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tv_wawawa
留言日期:
2020-11-17
主题: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吗
内容:
在广州医院开了单,并且在清远本地办了特殊门诊后,买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可以回清远本地社保局进行医保报销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1-23
答复时间:
2020-11-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经查,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属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内乙类药品,限定支付范围是“限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经向清远市医保局了解,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属于该市门诊特定病种用药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地级以上市范围内统一缴费、待遇、管理和基金。若您后续还有相关问题咨询,可联系清远市医保经办对外咨询电话:0763-338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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