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郑先生
留言日期:
2020-05-07
主题:
医疗机构开展高通量测序检测项目收费编码选用
内容:
你好,请问对于医疗机构开展基于高通量测序技术的检测项目时,涉及到收费目录里的收费编码选用。 现有的收费目录里没有对于新技术 高通量测序相关的项目 收费编码,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是不是可以套用类似技术的编码,若是,可以套用哪一个?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5-11
答复时间:
2020-05-11
答复单位: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如果是新的医疗技术且尚未列入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经验证能提高诊疗效果,或符合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的医疗服务项目,可以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19〕1号,可在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中查询)要求,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提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申请。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尚未列入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套用其他项目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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