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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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
陈辉
留言日期:
2025-02-17
主题:
医保问题咨询
内容:
我想问下,我17到21年在佛山缴纳医保,21年后离职回贵州工作,再贵州重新缴纳医保,我佛山的医保账户有余额,我想问题佛山的医保余额如何提现处理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17
答复时间:
2025-02-18
答复单位: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目前,我省参保人可通过广东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广东专区线上办理跨省医保转移接续业务。
       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您关注的个人账户业务办理问题请咨询佛山市医保经办部门,咨询电话:0757-12345。关于省外转移接续业务问题建议咨询转入地医保经办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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