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生
留言日期:
2023-02-24
主题:
个人医保问题
内容:
1.本人是广州职工医保,但在异地工作,现在异地工作就医门诊能报销吗?报销政策是怎样的?需要定点医疗机构吗? 2.个人账户的收入从去年11月减少了一半,是医保政策修改了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3-02
答复时间:
2023-03-02
答复单位: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1.关于异地就医的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1〕5号)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规定选定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异地就医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范围、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2.关于个人账户的问题。2021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2021年12月,我省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规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实施办法》在遵循国家统一部署的基础上,一方面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努力实现个人账户最优化划入,另一方面将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