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定点药店问题,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规定,参保人员到广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出示有效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无须办理定点,有关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可通过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关于广州市职工医保待遇问题,《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广州市参保人可通过“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职工医保待遇相关信息。
三、关于大病保险问题,《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规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居民大病保险,指对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含部分市的职工大病保险),指对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广州职工医保待遇包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答复留言人,留言人表示知晓满意。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后续您如有问题可咨询广州市医保经办部门,咨询电话:020-12345。